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自查工作,学校定于第11-12周组织开展期中本科教学检查工作。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重点是各学院(部、中心)自查,并结合审核评估自评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专家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1-12周。
二、检查内容
1、自查:各学院(部、中心)针对审核评估自评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做好自查工作;
2、整改:以审核评估自评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专家反馈的问题为重点进行整改,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3、问卷调查:
(1)学生评教调查问卷:各学院组织全体本科生完成学生评教调查问卷。(11月10日于教学监控中心领取,11月18日前把有效调查问卷交回教学监控中心)
(2)教师评学调查问卷:各学院组织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完成教师评学调查问卷。(11月10日于教学监控中心领取,11月18日前交回教学监控中心)
三、检查要求
1、通过自评、整改工作,进一步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各环节的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
2、各教学单位务必对期中教学检查认真部署,对检查结果认真分析,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到位,确保教学检查的效果。
教务处
2016年11月4日